按照縣委、縣政府關于城區(qū)限制燃放煙花炮竹工作部署,督查中心負責“限燃放”日常督查工作。自3月5日我縣全面啟動該項工作以來,督查中心重點采取了以下措施,持續(xù)推進“限燃放”工作深入開展。
一、抽調精干力量,成立督查專班。及時召開“限燃放”督查工作會議,安排部署督查工作。抽調精干督查人員成立督查組,形成專班,明確督查任務、方式方法等。
二、瞄準重點區(qū)域,堅持不間斷督查。在清明節(jié)前后,重點對縣城殯儀館、烈士陵園、長青公墓等區(qū)域開展不間斷督查,察看“限燃放”工作宣傳氛圍、是否存在頂風燃放行為等。要求該區(qū)域負責人如發(fā)現(xiàn)燃放行為,要第一時間撥打110,請派出所出警處理。
三、壓實責任,加強督查問責力度。不斷壓實屬地責任和部門職責,加大督查問責力度,及時將督查情況向縣委、縣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報告。先后印發(fā)《督查專報》1期、《督查通報》4期,推動“限燃放”工作取得了實效。
下一步,縣督查中心將繼續(xù)按照縣委、縣政府的工作部署,對“限燃放”工作進行跟蹤督查,對工作行動遲緩、配合不力的單位第一時間進行通報處理,確保城區(qū)“限燃放”工作持續(xù)深入開展,取得新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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